好的廚師,需要新鮮食材,才能烹調出美味佳餚。為構建智慧城市,也需要利用大數據研發多元化的智慧應用,政府部門、業界、本澳開發者就好比廚師,大數據則好比食材,而智慧應用就好比美味佳餚,無奈地,目前澳門能夠公開使用的數據少之又少,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食材,即使烹飪技術再高,又如何煮出美味佳餚?澳門特區政府在2016年發佈的"五年發展規劃"及在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都對澳門構建智慧城市方面著墨不少,2017年更與阿里巴巴簽訂構建智慧城市簽訂合作框架協議,而且在今年5月份就《澳門智慧城市發展策略及重點領域建設》展開公開諮詢,可見政府無論在發展的頂層發展策略、資金、引入外地技術等方面的工作均在進行中,但當中亦不乏經常會聽到的"雲計算中心"及"大數據",而在開放數據方面,按目前官方提出的思路是"待他日雲計算中心及大數據平台建設好後,再透過數據共享,供政府及業界可為提供解決方案程式。" 但在我認為,很多數據並不需要等待雲計算中心建設好才能共享,開放數據,理應為當務之急,需具前瞻性,而且刻不容緩。
開放現有大數據
並非要等到雲計算中心建成後才有條件開放數據,目前澳門有多方面已有條件可先行,建立開放數據的基礎。就以公共交通為例,目前交通事務局有推出「巴士報站」APP、澳巴亦設有「澳門公共巴士」微信公眾號,而各巴士上已安裝GPS,以供市民查詢實時巴士到站的資訊,官方亦表示未來會加入車廂擁擠程度等資訊,但目前澳門只有官方或巴士公司掌握這些巴士的數據,而且並沒有對公眾開放,只能在官方應用中看到,第三方均不能以合法途徑使用有關數據,換言之,若第三方開發者希望使用這些巴士實時位置、座位使用率、車廂擁擠程度、過橋時間等數據結合其他技術研發出新應用?對不起,目前你無權使用這些數據!由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實際上並非沒有辦法實現開放數據,政府完全有能力透過巴士專營合同中加入開放數據的相關條款。對於駕駛者而言,目前交通事務局亦有「交通資訊站」APP,可供駕駛者查詢各停車場的車位數據;對於一般市民而言,澳門機場的航班班次及升降數據、澳門各口岸的出入人流數據、澳門各間醫院、政府各部門的輪候情況、路邊車位咪錶等等多方面的數據,目前均已有對關的應用APP或網站,而澳門每天數十萬人不斷產生這些數據,難道這些不是大數據嗎?再想像一下,這些數據本身已在正在供這些官方的應用所使用,只需多走一步,對外開放數據,技術上並不是一件難事,開放數據後能夠讓業界、第三方開發者、市民都發揮創意並結合未來多種新技術,綜合多個大數據源,交叉創造出各式各樣的嶄新應用,為社會上所有市民在生活上提升用戶體驗及為這些數據來源的提供方亦創造價值,開放數據對於整個智慧城市的潛力非常龐大,能夠有效提升整個社會的運轉效率。
開放數據刻不容緩 合力研創意應用
開放知識基金會 (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OKFN) 致力於開放數據的推廣,故每年進行全球開放數據普查,並公布全球開放數據排名指標 (Global Open Data Index),網址:https://index.okfn.org/place/,以了解各國和地區在開放數據的發展情況。可以看到整個表格上,澳門地區不在其中,而澳門鄰近的香港、台灣卻是榜上有名(台灣排名第1、香港排名24),可見澳門在開放數據上的發展,是相當滯後。這幾個開放數據的網站亦可作為本澳開放數據發展的借鑒,比如:台灣的data.taipei、美國洛杉磯的GeoHub(http://geohub.lacity.org)、英國的data.gov.uk,這些地方深明開放數據的重要性,台灣更是當中的表表者。台灣就有不少開發者,透過政府開放的數據,研發出各式各樣的應用,比如實時天氣、實時交通情況、擁擠度、不同地方的熱力圖(HeatMap)、房屋價格等等,所以開放數據,能夠讓民間的智慧得以合力改善整個社會的發展,為社會產生更大的價值。構建智慧城市,眾多智慧城市的創意應用必不可少,如果這些工作都只由政府獨力研發,達成真正智慧城市的時間將遙遙無期。個人認為智慧城市的推動不只應由政府一方發力,而是將數據開放至民間,讓更多有能力的業界、中小企、市民、獨立開發者等能夠加入參與,發揮大家的創意及專業知識,為共同構建智慧城市出一分力。澳門已在開放數據落後其他國家及地區多年,法例亦已過時,如再等待一些基礎設施落成後才繼續走下一步,屆時就太遲了,所以開放數據對於一個希望構建為智慧城市的澳門而言,實在是刻不容緩。
開放數據格式需統一
開發數據其中一個重點是提供數據的格式,資料必須以便於電腦容易解析的數據格式(Machine-readable)提供,比如業界最常用的JSON、XML、CSV等便於程序處理的格式,而非PDF、Word文件檔、靜態圖片檔、Excel檔案等電腦不容易處理及容易處理出錯的格式,並且需要考慮在設計初期預留動態切換數據格式,比如在訪問相關的資料接口(API)時,可提供的需要數據格式參數而取得相應的數據格式 ,政府應要求各部門以指定統一的格式開放數據,以便開發者更容易使用,這點在技術上相信毫無難度,難就難在各行政部門之間的協調。
法例監管和數據保安
開放大數據的是把雙面刃,適當應用有效構建智慧城市、有助解決交通等城市問題。相反,可能會牽涉到個人私隱及城市安全問題,因此需要有合理監管制度。在歐美國家,有明確法例要求公營企業(比如巴士、水、電力公司)開放數據,而且規定數據的擁有權是在公眾手上,而不屬於公營機構或政府。由於目前澳門在法律上並沒有清晰定義開放數據及要求公營企業開放數據,即使有公營/私營企業願意開放數據,亦極有可能誤犯有關個人私隱方面的法例。建議政府在開放大數據前做好前設考慮,先要符合法例,避免願意開放的公私營企業誤打誤撞“踩界”,才能放心使用。同時,更應在開放數據時,同時考慮數據保安的問題,避免開放數據被不法分子和黑客利用,影響本澳社會秩序。建議可以參考其他成功開放數據的地區,專門對開放數據進行立法,構建智慧城市的工作並不容易,相比於技術層面,我相信更多的是要以具前瞻性的想法透過修改澳門目前現有的法律,以配合未來新科技發展。
引用網上一個例子
杜拜去年年中向外界展示一系列智慧杜拜(Smart Dubai)的項目,以成為世界上最歡樂的城市為目標。智慧杜拜包含了分析不同數據,作政府決策的依據,如收集駕駛者的數據,以制定適當的路面交通措施。事實上,杜拜在公布相關項目之時,早已為推行智慧城市和開放數據做好準備。杜拜政府為了釋除公眾疑慮,另設私隱條文配合,早於2015年10月制定了《杜拜數據法》(Dubai Data Law),上月落實有關政策(Dubai Data Policies),其法案內容加入了數條保障市民私隱的條文,包括加以擬定保障個人和企業私隱的政策、市民有權與政府一起管理自己的資訊等等。《杜拜數據法》將數據分成兩大類,分別是「共享數據」(share data)和「公開數據」(open data),規定政府須嚴謹、慎重地判斷企業所提供數據純屬「分享」(供政府參考、制定公共政策,不一定要全面披露數據),還是完全公開數據予大眾。在「共享數據」的分類之下,還會按機密程度再細分成「機密」(Confidential)、「敏感」(Sensitive)及「高度機密」(Secret),政府須要根據相關法規來處理不同機密程度的數據。可見,政府須為數據做好把關的工作,也要思考如何開放數據,但又能保障市民私隱。
總結
開放數據是智慧城市發展的必要元素,尤其在澳門目前電子政務嚴重落後的情況下,推動開放數據更是一件相當難的事,但難不代表不能做。
以上提到過的例子僅是澳門其中一部份現成的大數據例子,還有很多方面的數據能夠整合開放,既然等待雲計算中心建成仍要一年半載,為何不趁這一年半載,同步為開放數據奠定基礎,加快效率?而且需要強調的是,開放數據不應只是對政府內部或公營機構開放,而是對全社會開放,否則智慧城市的發展速度將遠遠落後於其他地區。科技日新月異,智慧城市的構建更是時不我待,一個智慧城市的建立過程,應是政府、業界、市民共同發力推動,從而找出更多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社會近年提倡創業創新,如青年人在創新創業的路上能夠利用開放數據,除了創造更多經濟效益及社會價值外,同時能進一步協助推動智慧城市。取於澳門,用於澳門。豈不樂哉?冀勿令巧婦難為無米之炊!